文告:雪隆福青谴责警方,促请警方释放学生

日期:2015 年 8 月 26 日 文告:雪隆福青谴责警方,促请警方释放学生 雪兰莪及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雪隆福青)严厉谴责警方昨晚粗暴逮捕 16 名展开 “学生行动”的学生。 雪隆福青认为,警方于昨晚逮捕 16 名学生的举动已经违反国家宪法,也侵犯了人 权。国家宪法第 10 条文注明,我国国民享有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 第 20 条文也阐明,人人享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这批已经在国会大厦门口前路旁过夜一晚的“学生行动”学生是由大专生救国运动及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组成。他们于前日一路冒雨从国家银行游行 1.5 公里至 国会大厦,随后静坐在国会大厦门口前的路边,高举横幅,并无惧警方和吉隆坡市政 局的驱赶。他们提出 3 大诉求:(一)纳吉必须立刻辞职;(二)当局必须公开反贪 会、公帐会与总检察长的调查结果;(三)大专生要与国会议员举办一个对话会。 此外,雪隆福青认为,学生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并给予支持。在民主宪政底下,人 民有权利向任何国家单位或机关提出政见和要求。雪隆福青也赞扬学生的知识分子精 神和爱国情操。知识分子就是要勇于批判和提出看法;爱国情操就是关心国家大事和 关心人民权益。 因此,雪隆福青促请警方马上释放 16 名学生,并秉持中立和专业的精神,专心解决 人民面对的治安问题,以及在政治上保持中立。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雪隆福青) 团长:赖康辉 018-26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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