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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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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馆于日前举行了2016年度会员大会暨会员子女奖励金助学金颁奖仪式。 本会会长戴炳基在致词时表示,今年的会员子女奖励金助学金共发出151份,总额为马币1万6千余元,分别颁发予小学组43位及中学组101位,同时有7位中学生获得助学金。虽然颁发的奖励金及助学金数额不多,但这是会馆对同学们一年来的努力的肯定和鼓励。 最近报纸报道有关华小董事会欲献校地给政府,以换取全额水电费津贴而转成所谓“全津贴”华小。本会会长认为这是一项危险的举动。华小董事会不能为了一点点好处就将校地割给政府,因为这麽做必然导致董事会丧失主权,甚至断送华小应有的权益。纵观许多校地属於政府的华小,还是不时需要向华社筹款。如果把老祖宗留下的校地献出去以换取全额津贴及建校发展,这只是一些华小董事一厢情愿的看法。 会长戴炳基在提及有关教育部欲在华小推行“双语课程计划”时,呼吁全国华小坚决拒绝接纳教育部该项计划的献议,以免华小逐步变质。小学是学生接受基础教育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以学生最熟悉的语文即母语母文进行教学,以確保学生获得最好的学习成效。 戴会长在其致词里也指出本会于今年5月30日曾发表题为“促朝野政党紧记建国协议,维护联邦宪法反对伊斯兰刑事法”的文告。坚决反对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目前会馆正在积极配合福联会的百万签名反对伊刑法的运动。众所周知,我国立国时奠基的领袖们与社会整体的要求是要拟定一套合乎现代社会、先进、开明和公正的联邦宪法的民主世俗制度,而宗教因素从来就不是这些开国元老考虑的范围。今天如果让伊斯兰法扩大,这肯定与我国立国的精神及原则相悖,同时也不符我国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多元宗教的现状。 最后,会长戴炳基引用了数学家华罗庚先生在只拥有初级中学的学历、家境并非富裕情况下,他刻苦耐劳、在协助父亲料理杂货店时,自学数学,于1929年及1930年在《科学》杂志发表数学文献,一位从来没有受过所谓正统的大学教育的学生,后来成为了大学教授的故事来鼓励学生们要努力读书、发奋图强,将来做个有用的人,懂得感恩,明白事理,才不会辜负父母及师长的期待。 当天出席的会员、会员子女、董事及青年团妇女组共两百多人。署理会长林忠强博士、副会长陈庆地博士,李萍,黄亚峇律师,蔡庆文律师,林云南会计师、总务吕清云、财政侯渊富、威镇宫管委会主任李雪燕、社会经济组主任苏爱然及联络组主任曾名庆都受邀上台颁发奖励金。同时, 大会也一致通过了七项提案。 一 呼吁朝野政党必须坚定不移地共同维护联邦宪法的民主世俗体制,并积极响应大马福联会的签名运动,坚决反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案由: 最近伊斯兰党主席兼马江国会议员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拟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以扩张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以便能判处更严厉的刑罚。若获国会通过,此意味着一个体制改变的开始:从马来亚1957年立国的联邦宪法到马来西亚成立所确立的自由民主的世俗国,逐步转变为伊斯兰法的神权国。 众所周知,我国立国时奠基的领袖们与社会整体的要求是要拟定一套合乎现代社会的联邦宪法和制度,而宗教因素从来就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但为了照顾回教家庭的事务,宪法只规定回教家庭事务交由回教法庭处理而已,其他一概归民事暨刑事法庭管辖。今天如果一再让伊斯兰法扩大,这肯定与我国立国的精神及原则相悖,同时也不符我国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多元宗教的现状。 二 呼吁政府解密及公布总稽查师报告里对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调查报告,严惩失责者以示负责。 案由: 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至今仍悬而未决,今年3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曾经收到长达300页的最终总稽查师报告,却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此事件涉及公众利益,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多国执法机构的调查,我们呼吁内阁解密该总稽查师稽查报告,并公布其他相关调查报告,还给人民知情权。 三 吁请政府应在各领域重新彻底检讨区分土著与非土著的政策,以让各民族分享公平合理的待遇,使首相倡议的“一个马来西亚”的内涵更具意义。 案由: 今年已是我国独立59周年,我国的施政已逐渐偏离建国时各族的协议与初衷。国内某些政党及政治人物却依旧不断以偏激的单一思维,挑起种族和宗教情绪。众所周知,我国过去存在着马来人和华人在经济上的差距,而为了解决这差距,政府于1971年实施为期20年的“新经济政策”,这涵盖了政治、社会与教育等层面;种族与文化多元性一直是我国的特色,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已远远超过预期而且过度偏袒马来族群,早已引起其他族群的恐惧与不满。现今也已引发了许多后遗症,除了种族两极化,人才大量流失及国家行政执行效率出了严重问题,国家也朝向人人喻为失败国的方向,因此即需彻底进行检讨和纠正,以使国家走上正轨。 四 反对教育部在华小推行“双语课程计划”,并呼吁全国华小坚决拒绝接纳教育部该项计划的献议,以免华小逐步变质。 案由: 小学是学生接受基础教育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以学生最熟悉的语文即母语母文进行教学,以確保学生获得最好的学习成效,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肯定的。一旦在华小推行“双语课程计划” ,以华语授课的时间將会大幅度减少;再者,在同一所学校里採用两个不同的制度,不但影响学校的行政运作,所出现的差別待遇,也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全成长。 五 促请各华小董事会勿献校地予政府,以免丧失董事会主权,断送华社权益。 案由: i 华小董事会欲献校地给政府,以换取全额水电费津贴而转换成“全津贴”华小,是一项危险举动。华小董事会不能为了一点好处就将校地献给政府,因为这麽做必然导致董事会丧失主权,甚至断送华小应有的权益。就算政府将一所华小列为“全津贴”,它也未必能享有应得的拨款等福利。许多校地属於政府的华小,还是不时需要向华社筹款。献地以获得全额津贴及建校发展,往往只是一些华小董事一厢情愿的看法。如果有关董事会负责人无法负起董事会职责,应退位让贤。 ii  无论校地是属於政府或董事会,它们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一环,政府必须给予和国小同等的待遇。教育法令不曾出现所谓 “全津贴或半津贴” 的分类,而纯粹是有关部门的行政偏差。 六 促请中央政府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批准增建新独中或设立独中分校。 案由: i   华文独中统一考试自1975年举行以来,其资格广泛受到国际知名大学的接受,也是国内大部份私立大专院校赖以收生的凭据,惟独本国政府不愿给予承认。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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